昨天上午,雲南省紀委監察廳召開新聞發佈會。今年1月至6月,省紀委監察廳共接受信訪舉報16014件(次),立案1903件,其中廳級幹部11件,去年同期為5件;縣處級幹部102件。1547人被給予黨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164人。
  多件涉廳官案已移交司法機關
  今年,雲南省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是近年來最大的,查處了一批有影響的重大典型案件。
  德宏州原政協主席楊躍國,在擔任盈江縣委書記和德宏州委常委、瑞麗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在土地使用權轉讓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為他人職務提升和工作崗位調整提供幫助,從中收受賄賂。
  雲南省農科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王常明,在擔任省鄉鎮企業局副局長、省農業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以擔任顧問的名義向他人索賄,在申報農業產業化和鄉鎮企業扶持資金補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從中收受賄賂。
  雲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楊光成、巡視員閆政達等人,利用職務便利,在高速公路建設中將國家批准建設的收費還貸公路變更為經營性公路,為他人謀取利益,從中收受賄賂。
  雲南省交通運輸廳副巡視員王寶基,在擔任雲南省交通廳基建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公路建設工程、設計工程招投標中為他人打招呼,使其中標或分包工程,從中收受賄賂。
  雲南省地礦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先華,在擔任綏江縣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挪用移民資金給某民營企業使用,從中收受賄賂。
  上述案件已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辦理。此外,省紀委正在對普洱市政協副主席張麗菊等一批涉嫌嚴重違紀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原標題:雲南通報上半年反腐情況 1547人被給予黨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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